GOD LOVE US

1 John 4:19: We love him, because he first loved us. (KJV)


天國近了,你們應當悔改! (馬太福音 第4章17節)

2006/01/19

我的感覺..(1)

突然有點東西想寫,但純粹是自己的一點感受和分享..

和"互愛"的張先生見過幾次面,他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心主任,也是"過來人",他憶述當年說..年輕時沉淪在毒品中,差點多次失去性命.當時除了年邁的母親,已沒人再理會他,時常只有自己一個,過著活死人,行屍走肉的生活..沒有盼望,也沒有將來..

張先生回想過身多年的母親,在張先生結婚前對她說,阿仔,你而家冇食白粉,又有人願意嫁比你,媽媽終於可以由夜晚訓到天光了..後來知道,原來在張先生以往的日子裡,多年以來,她媽媽每晚也不能入眠..而在張先生結婚後不久,他媽媽終於真正可以安息了..

在當年的日子,他邊回想邊說,有一日,兩位二十多歲的女基督徒,到他慣常流連的地方傳福音,遇上了正在"上電",迷迷糊糊的他,見到他,便主動和他傾談,關心他,其中一位問他,朋友,你的明天是什麼啊?你看到自己的明天麼?他說,我的明天?就是金錢和白粉罷..我這類人說什麼明天?兩位聽後,忍不住流下淚來,為他而感到傷心難過,當時年輕的張先生,雖"飽歷風霜",但從未見過有人關心他到願意為他們這類人流下一滴眼淚,莫說是眼淚,普通人對他們連看也不想看一眼..就是因著這兩位充滿 神的愛的基督徒,他決心接受極度辛苦而漫長的戒毒過程,戒毒完了之後,同時亦奉獻自己在福音戒毒的服侍上.

他續說,時常看到一些家長,對吸毒的家人,不停的責罵,指責,說他們是廢人,社會寄生蟲,沒得救..他聽了很傷心,他向家長說,其實他們也不想這樣,試問有誰不希望開心健康地生活?你覺得他們吸得很快樂?其實,他們比任何人也哀傷,可憐,他們不能,也救不到自己,他們其實一點也不快樂,只有過著如"過街老鼠"一般的生活..張先生對那家長說:(要比較口語化)『而家毒品已經令佢訓左喺地,一劈嘢咁,你仲話佢?再話佢,佢真係企唔返起身做人㗎喇..』眼濕濕的他說,我也聽得眼濕濕...之後,那些家長也漸漸明白了,而且多數信了 神,學會了接納和原諒..

以『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』為左右銘的互愛中心,亦以『當信 主,你和你一家必得救!』為大前題,用 神的力量去幫人,有時約不到張先生,因為他實在很忙碌,不斷探訪吸毒者和吸毒者的家人,探訪監獄的犯人,有時見到他時,聽他的聲音也沙了,很累的樣子,但他依然盡力抽空,每次都溫柔細心地和我們傾談,當然,他沒有什麼好處,也只有微薄的收入,但他只想盡力救多些人,救多些在社會上比認定了是罪人而沒人理會的人..

他說,若非 神,他不可能支持下去,他邊說邊指著互愛中心台上的十字架說..十字架上寫著:『榮耀歸 神』....感謝 神,求 神支持張先生繼續堅持下去!

看到他愛人如己和捨己的行為,令我想起 主耶穌基督當年在地上拯救罪人的事蹟,也實在令自己感到萬分慚愧..以往我實在是驕傲,自以前是,自我中心,不願為人多點付出時間,不願為人多點付出愛,又不捨己,時常沒耐性,說一次二次便算,不信便算,心想總是人心硬吧..雖然我們是撒種,最後收的是 神,但是,我近來常問自己,首先,我有盡心,盡性,盡意,盡力去愛 主,我們的 神嗎?而且,我有用盡全心全意去關心人,去愛人如己嗎?是否可以做得更好?朋友不信,有耐心去關懷,或令他感受到 神的愛嗎?家人不信,不聽,但我有否仍然時刻用愛去對他們說 神很愛你,我很愛你嗎?我有在人前做好見證,有 主耶穌基督的樣式嗎?我真的已做了我所能夠做的?我有付出多少時間,多少精神,多少愛去愛這些未信的人,或有困難需要人幫助的人?還是只說人心硬,死不悔改,心裡只想,他們順著情慾撒種,收敗壞是應該的?我有幫助過他們走出綑綁,帶他們到 主前嗎?

可以說,我不是完全沒有做,只是肯定還未足夠! 神給我們可以付出的,不可能只有那麼少,應該可以更好的!!我想我必須繼續認真地,謙卑地學習..尋找..反省!!

其實,張先生是一個見證,讓我更明白到『我們愛,因為 神先先愛我們,we love him, because he first loved us!』,我以後也不想對人輕易放棄,姊妹說的不錯,靈魂是一個一個地救,神要我們去救,便應全力去完成 祂的計劃,一個一個來,慢慢來,用多點愛心,關心和耐心去感染人..因為,我們不能知道, 神會否再給那人悔改的機會..

當然,在 神眼中,所有人都有罪,都要悔改,但我看到,在罪人當中,他們才是最比忽略,最可憐,最軟弱,最需要 神,最需要愛的人,因為他們比綑綁,什麼都做不到,如果不幫助他們,他們只是沒明天,沒將來,沒盼望,在等死的一群人罷了....其實....可憐的是....原來他們都想改,只是無力....

記得,看過一位外籍傳道人的見證,他多年前放下自己在家鄉的所有,隻身來港,長期在香港赤柱監獄傳福音,服侍..他說,看到很多基督徒說自己是罪人,但只是『口裡承認』,而在監獄裡的犯人已比社會認定是真正有罪的人,但他們有很多也是真心很想悔改,乞求得到原諒,但試問現今社會上的人能接納他們嗎?能原諒他們嗎?他們是真正已判罪的人,但他們想要悔改的心,要悔改的誠意,比那些常說自己有罪的基督徒更多.所以,他想將福音傳給他們,讓他們認識 神,要給他們知道自己是正常人,還有得救,且有盼望,而且有永生,就算一生在監倉渡過,也能重新做人,有生活的力量..

當大家有個好像必然的,溫暖的家,溫暖的床,一家人,有dvd看,有娛樂,有一份好像很好的工作,為身邊買下的東西或物質而感到開心的時候,請想起,請記念這些什麼都沒有,還未得救的可憐人..請 為他們祈禱..請求 主記念他們....

我漸漸明白,什麼是 施比受更有福....

1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約翰福音 11 章
35 耶穌哭了。
36 猶太人就說:「你看 祂愛這人是何等懇切!」

謝謝弟兄的分享,我們實在要學習 主的樣式。求 聖靈帶領我們。阿門!

2:19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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