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D LOVE US

1 John 4:19: We love him, because he first loved us. (KJV)


天國近了,你們應當悔改! (馬太福音 第4章17節)

2008/03/13

從創世直到永遠的安息日!

神從創世已立定的安息日,星期五日落到星期六日落這段時間,後來也在 神親自用指頭所寫的十誡內,請問,第四誡您有遵守嗎?

還是將星期日當成為安息日?或是教會有人說安息日廢了?或每天都是安息日等等的理由...?

請看以下這影片,看經文怎樣說,不要再給自己借口,也不要再跟人的遺傳,和基督教會的遺傳!!

您信的是教會(一個建築物),牧師,傳道,還是單單 主耶穌和 祂的話語???????

順從 神,不順從人,是應當的!!!!!!(徒5:29)

4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「你們若愛我,就遵守我的命令。 」(約翰褔音14:15)

「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」(希伯來書 10:26-27)

不要自欺, 神是輕慢不得的。^__^

9:24 下午  
Blogger Zeke said...

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。

12:14 上午  
Blogger God Love Us said...

Zeke:

>我亦是守週五日落至週六日落的安息日及猶太潔食戒的,然而這是個人靈修的選擇,

抱歉,你錯了!守不守 神的誡命不是"個人靈修的選擇":

約翰一書 第五章
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,都是從神而生,凡愛生他之神的,也必愛從神生的。
2 我們若愛神,又遵守他的誡命,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。
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,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

若信 主耶穌的,愛 祂的,就當遵守他的誡命,這與靈修的選擇完全無關的。

>按猶太傳統說法,外邦人用不著硬要守摩西十誡並其中的當守安息日,

按猶太傳統說法?
信 耶穌應該按聖經上所寫,對嗎?不信的人怎守誡命?守誡命,但不信 主耶穌的福音,對他們有什麼益處?
所以,沒有可能是夾硬來的。

而且,十誡是 神用 祂指頭所寫的,不是"摩西十誡":

出埃及記 第三十一章
18 耶和華在西乃山和摩西說完了話,就把兩塊法版交給他,是神用指頭寫的石版。

>取而代之的則是不含首三誡的普世律法挪亞七誡。

取而代之? 神的律法也可以取而代之嗎?

有什麼可以取代做天地萬物、做你做我出來的 神,或取代 祂的誡命??

馬太福音 第五章
18 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

路加福音 第十六章
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。

挪亞七誡是可咒詛的新世界秩序的產物。

>耶穌說:「不要自欺欺人,
和不要作連自己也憎惡的事,
那是因為萬物都要在日光下展現出來。」

以上經文只出現在偽經中。

>守律的先備條件,就是每一個人對神和對自己無瑕的心靈誠實,以此達至在守律時的清心見神之「神聖時刻」 (Kairos) 。

什麼是「神聖時刻」?小弟不明白。

小弟只知道經上記著說:

約翰福音 第十四章
15 你們若愛我,就遵守(keep)我的命令。

就是這樣簡單而已~

>持律與否實屬個人發自內心的選擇,613項摩西律法亦只是云云靈修行法之一,我們用不著一面倒去藐視持律稱義之他人,又或是以墨守聖經字面規條去自以為義,互勉之。

當然,對於你所謂靈修或所說的修行,小弟不知道,也許是"實屬個人發自內心的選擇"。
但是,對於 神的誡命,這是信 耶穌的人,愛 主的人當盡的本份。

傳道書 第十二章
13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,總意就是:敬畏神,謹守他的誡命,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(或譯:這是眾人的本分)。
14 因為人所作的事,連一切隱藏的事,無論是善是惡,神都必審問。

加拉太書 第六章
7 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。人種的是什麼,收的也是什麼。

所以,小弟在你的Blog才會問你:"你是信耶穌的嗎?"

關鍵是,都是圍繞以上引的經文:

約翰一書 第五章
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,都是從神而生,凡愛生他之神的,也必愛從神生的。
2 我們若愛神,又遵守他的誡命,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。
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,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

信 祂,又愛祂的,就應守祂的誡命!

你"信祂","愛祂"嗎???

10:55 下午  
Blogger Zeke said...

對不起,之前無意打擾,請見諒。我願意收回我所有的說話,若方便的話請刪去引用我回應的留言,謝謝。

1:58 下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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